您的当前位置:
校园新闻>
通知公告
关于2019年株洲南雅实验中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9-09-26 文章来源: 浏览:5340次
各位老师:
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学校现启动初级职称(二级教师)认定工作,请有关老师做好准备。
一、认定对象:
1、具有硕士学位(可以参加初级认定);
2、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必须参加初级认定);
重要提示: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可以初任初级,硕士学位可以初任初级或中级。每位老师只能初任一次,如研究生初任初级后,即不能再享受毕业三年期满认定中级职称(一级教师),只能参加中级评审。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或岗前培训证)、报到证,6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新版《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基层单位:教科室填写呈报单位:学校填写)
3、彩色两寸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4、认定费用110元/人。(具体看教育局要求)
三、时间、地点
2019年10月10日 办公楼二楼行政办公室
株洲南雅实验中学
2019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