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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株洲南雅实验中学初级职称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19-09-26 文章来源: 浏览:5340次

各位老师:

 根据市教育局的要求,学校现启动初级职称(二级教师)认定工作,请有关老师做好准备。

  一、认定对象:

    1、具有硕士学位(可以参加初级认定);

    2、或者具有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见习1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必须参加初级认定);

   重要提示:学士学位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可以初任初级,硕士学位可以初任初级或中级。每位老师只能初任一次,如研究生初任初级后,即不能再享受毕业三年期满认定中级职称(一级教师),只能参加中级评审。

   二、申报材料:

    1身份证、毕业证、普通话证、教师资格证、继续教育证(或岗前培训证)、报到证,6个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2新版《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一式两份双面打印。(基层单位:教科室填写呈报单位:学校填写)

    3彩色两寸相片一张,背面注明单位+姓名。

    4认定费用110元/人。(具体看教育局要求)

   、时间、地点

       20191010 办公楼二楼行政办公室

 

株洲南雅实验中学

2019年9月26日

附件:初任专业技术职称呈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