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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株洲星雅实验学校2022年职称评定(认定)工作的通知
发表于:2022-09-26 文章来源: 浏览:4914次
根据省、市职称评审相关文件及市教育局工作安排,株洲星雅启动2022年职称评定(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初任基本条件
1、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教师岗位见习一年期满并考核合格,可初任中小学二级职称。
2、具有硕士学位,教师工作满三年并考核合格,可初任中小学一级职称。
3、就读全日制研究生前,已从事教师工作一年及以上的,在全日制研究生毕业后,再从事教师工作满两年,可初任中小学一级职称。
4、初任中小学一级教师需在株洲南雅实验学校工作满一年。
二、职称评审申报对象
1、在株洲星雅实验学校工作至少满一年以上;
2、政治品质、师德师风等达到良好等级及以上;
3、在株洲南雅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或班主任一年及以上,或曾获得株洲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方面的奖励,具备其中任意一项均可;
4、在学校组织的测评中,学生满意度达85%以上,学校本年级教师认可度达80%以上。
三、评审申报条件
(一)学历、资历与教学工作量要求
1、正高级教师要求
①一般应具有大学本科以上毕业学历,担任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②教学工作量饱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
2、高级教师要求
①博士后人员经考核合格出站后;
②具有博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③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或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专业技术职务5年以上;
④教学工作量饱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
3、一级教师要求
①具有博士学位;
②具有硕士学位,担任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2年以上;
③具有大学本科学历,担任初级(助理级)专业技术职务4年以上;
④在株洲南雅担任年级组长或教研组长或备课组长或班主任1年及以上,或曾获得株洲市区级及以上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育教学教研管理方面的奖励,具备其中任意一项均可;
⑤教学工作量饱满(管理人员的教学工作量不少于一线教师的1/3)。
4、二级教师要求
①具有硕士学位;
②具有大学本科学历,见习 1 年期满并考核合格;
③具有大学专科学历,在小学幼儿园、初中、教研机构及教师培训机构、校外教育机构担任初级(员级)专业技术职务 2年以上;
④教学工作量饱满。
(二)教师资格证要求
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教师资格,并且教师资格定期注册合格。
(三)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学分要求
晋升副高级必须完成2017-2021年专业科目360学分,晋升中级必须完成2018-2021年专业科目288学分。根据《关于做好2022年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有关通知》,“中小学教师评审(聘)时,供需科目仅提供2020-2022近3个年度”。参加继续教育情况设置权重为3%,公需科目和专业科目学分均符合要求得3分。
(四)破格申报要求
①在师德师风方面表现突出,其先进事迹获得市级以上党委、政府表彰奖励,或先进事迹被市厅级以上主流媒体宣传报道。
②在教书育人方面成绩显著,获得市厅级以上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或优秀班主任等荣誉称号。
③在教育教学方面指导教师或至少2名学生在市厅级以上比赛、竞赛中获得第一名或一等奖。
④主持过市厅级以上重大教育教学改革课题研究,具有一定的研究水平。
⑤获得市厅级以上教育教学成果奖或优秀教改成果奖等。
(五)年度考核要求
受到学校处分记过或党纪处分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在受处分期间不得申报参加职称评审。
四、申报材料
1、申报中级及以上职称的人员评审材料要求按《2022年职称评审相关表格》执行。
2、申请初任初、中级职称的人员要求按《2022年初任职称相关表格》执行。
五、报名、资料提交的时间及地点
报名时间:2022年9月30日前(报名至综合办郭曼娜)。
交资料时间:2022年10月8日前。
交资料地点:载德楼二楼8203室
六、注意事项
即日起,符合以上条件的教师可先报名,按照附件着手准备相关资料。经过初审符合条件的入围教师应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整套上报材料,逾期不予办理。
附件:2022年初任职称相关表格、2022年职称评审相关表格
株洲星雅实验学校
2022年9月26日
附件1:
附件2: